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8年评估遴选现场考察、项目陈述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8年评估遴选工作安排,文件审阅通过项目需进行现场考察(专业带头人除外)和项目陈述,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现场考察和项目陈述阶段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考察阶段工作安排
(一)现场考察主要任务
1、核实建设基础部分的内容。对指标体系的全部内容进行核实,在此基础上重点核实以下几个方面:对建设基础部分实物类进行核实;查阅需要核实的支撑材料;对文件审阅阶段明显存疑的问题进行核实;对现场要求操作的内容予以实施,如技能抽查、听课、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
2、对建设规划部分的所有项目进行实地评估,重点核实措施的可靠性,评估措施的可行性。要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必查的内容和考察重点,由项目专家组组长和现场考察专家组组长共同确定。
3、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要考察牵头学校和部分乡镇农校。
(二)现场考察方式
1、综合考察。一个项目单位的所有项目由一个现场考察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
2、相关考察。当一个项目单位同时申报上位项目和下位项目时,下位项目的考察即可代替上位项目中相关内容的考察,如申报了示范性学校,又申报精品专业时,对精品专业的考察即可代替示范性学校的专业考察,以此类推。
3、专家按项目匹配。对项目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时,各个项目的专家原则上由相应的项目专家组派出,在现场考察专家组组长的统筹安排下,项目组专家要重点负责相关项目的考察。现场考察专家组人数:高职第一组、第二组为7人,中职第十五组8人,其他各组为6人(现场考察分组情况见附件1、附件2)。
(三)现场考察结论及意见反馈
1、由现场考察专家组根据考察任务具体确定考察程序和时间安排,现场考察应对所有考察项目分建设基础部分、建设规划部分给定等级。
2、现场考察专家组在结束项目考察后,高职项目以学校为单位,中职项目以县(市、区)或市州为单位进行意见反馈。意见反馈的主要内容为:按照相关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指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改进的意见。意见反馈不涉及项目等第和结论。
3、现场考察专家组应分项目提交现场考察评审表和现场考察报告,现场考察专家组组长和全体成员共同签名交秘书处。现场考察报告应对现场考察的项目单位作全面汇报,凡建设基础部分核心指标发生变化的,文件审阅和现场考察的可靠性、可行性与申报材料有较大出入的要重点汇报。
(四)时间安排及考察顺序
1、各考察专家组专家于2008年6月10日上午9:00到陋园宾馆(长沙市湘春中路111号)15楼国际会议厅集中,部署现场考察工作。外地专家可于6月9日下午到陋园宾馆报到。
2、各考察组考察的顺序按照各组考察地点所列单位的顺序进行,其中高职项目以学校为单位、中职项目以市州为单位排列顺序。每个市州范围内中职项目具体的考察顺序,由市州教育局统筹安排。
3、请排在各考察组考察地点所列单位第1位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和市州教育局,安排好人员和车辆,于6月10日10:00前赶到陋园宾馆,与相应的专家组衔接,确定考察事宜并赴考察单位。考察期间,下一个考察单位要和上一个考察单位及时衔接,负责到上一个考察单位接专家组,最后一个考察单位负责安排专家返程事宜(专家可直接返回单位)。
(五)工作要求与工作纪律
1、评估与咨询专家委员会和全体专家应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省关于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评估遴选工作的相关文件,按照评估办法和工作程序操作,确保评估工作质量。
2、现场考察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既要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照评估办法进行评审,又要对本组人员进行纪律监督。
3、在省教育厅公布评审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对外透露评估相关情况,所有工作方案、与评估相关的信息及专家评审意见不得对外透露。要妥善保管好全部文件,不得丢失。
4、严禁任何单位和项目学校以任何名义向评估专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礼品,如有违反,将取消项目单位评选资格或取消项目建设资格,且二年内不得申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专家将取消专家资格且建议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专家工作期间工作补助由省教育厅统一发放。
5、现场考察期间食宿安排一律从简,不得安排高档星级宾馆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宴请;被考察单位一律安排面包车供专家组集体使用,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和驾驶员素质,确保交通安全。
6、现场考察期间,被考察学校要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改变正常的教学安排。
二、项目陈述阶段工作安排
(一)项目陈述专家组分组(略)。
(二)项目陈述单位及人员要求。列入现场考察的项目及文件审阅通过的专业带头人均需作项目陈述,项目陈述人员要求见项目陈述人员一览表(见附件4)。
(三)项目陈述的时间及地点安排
1、示范性高职项目陈述时间为2008年6月18日上午,示范性中职项目陈述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项目陈述时间为2008年6月18日,精品专业、精品课程项目陈述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18日,专业带头人项目陈述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18日,重点实习实训基地项目陈述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上午,教师认证培训基地项目陈述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下午,示范性乡镇农校项目陈述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18日。
2、请示范性高职项目陈述专家于6月17日赴陋园宾馆报到,其他项目陈述专家于6月16日赴陋园宾馆报到,各项目陈述分组及具体地点见附件5。
(四)其他
1、项目陈述由参加项目陈述的专家填写项目陈述评审表,分别给定等第,由秘书处派出工作人员按等第折算为总分(A等为10分、B等为7分、C等为4分、D等为1分)。
2、专业带头人项目陈述人陈述前需提交下列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⑦近三年院(校)教师教学考核结果复印件;⑧近三年主、参编的教材,公开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⑩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请装订成一册,并打印目录(材料清单)。
3、各项目陈述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到陈述地点签到并抽签确定陈述顺序。
4、示范性高职项目陈述时间20分钟以内,专家提问10分钟以内;其他项目陈述时间10分钟以内,专家提问8分钟以内。
5、参加项目陈述人员食宿自理。
6、项目陈述地点为长沙市陋园宾馆(长沙市湘春中路111号)。
附件:(详见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http://zcc.hnedu.cn/)
1、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项目现场考察分组及考察项目
2、中等职业学校重点项目现场考察分组及考察项目
3、现场考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项目陈述人员一览表
5、项目陈述地点及分组安排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现场考察、项目陈述阶段工作安排及附件下载.rar